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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部分进口汽车格栅进行“337”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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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5月24日,应美国福特全球科技公司的申请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部分进口汽车格栅进行“337”调查。涉案产品为用于福特越野型汽车的格栅(Grilles)。 2005年4月26日,美国福特全球科技公司(Ford Global Technologies,LLC)在向政府递交的申请中指出,进口的部分汽车格栅侵犯了该公司在美注册的1项专利,因此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对侵权企业立即发起“337”调查,对侵权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,禁止其进口及在美销售,并对被诉企业的侵权行为发布永久禁止令。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定的应诉企业为加拿大Keystone汽车工业公司、中国台湾省Y.C.C.配件制造有限公司。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启动调查后45日内设定完成调查的目标期限,根据“337条款”下达的救济令将于调查完成当日开始执行,并于60日后正式生效,除非在此60日的期限内由总统予以否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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