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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拟将外国人在韩就业期限从三年延长至五年
发布时间:
2008-06-12
来源: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
韩联社4日报道,韩国国务总理室、劳动部和法务部商定了《外国人雇佣许可制度改善案》,计划将外国人在韩国连续工作的期限从三年延长至五年,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向国会提交《外国人雇佣法》修正案。
现行的雇佣法规定,外国人在韩就业满三年后必须回国停留1个月以上才能再次来韩就业。而修正案规定,外国就业者无需中间回国,可连续在韩国就业五年。此举目的在于使中小企业长期雇佣熟练外国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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